23被告涉旺角暴亂押後處理 4人獲撤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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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8-08 21:02

By: 無綫新聞

今年二月旺角暴亂涉及23名被告的案件,押後6至8星期處理,其中四人獲撤銷控罪。

案中23名被告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兩人是新增被控暴動罪。另外有兩名被告,分別涉嫌襲警及傷害警員,當中卓羚釬控罪就由暴動罪修訂為襲警罪;陳浩文的控罪則修訂為傷人罪,兩人都否認控罪。另一被告楊家倫,被控暴動罪及縱火罪。

另外有4名被告,曾建恒、薛冠輝、王學舜及何應傑,在控方考慮針對各人的控罪後,決定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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