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押後為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直至高等法院就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有裁決。梁君彥說,建制派議員表明不惜代價阻止宣誓,他的決定是避免立法會完全停頓,梁頌恆及游蕙禎表示明日會準時進入會議廳。
上星期說批准梁頌恆、游蕙禎及劉小麗再宣誓的梁君彥,於立法會大會前夕,決定押後為梁頌恆及游蕙禎監誓,直至政府提出的司法覆核有裁決。他解釋決定是基於重大事態發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三十九位建制派議員言明不惜任何代價,去阻止兩位議員的宣誓,如果我繼續將梁議員及游議員的宣誓納入議程,最可能出現的後果,是立法會完全停頓。」
梁君彥說他有責任確保立法會有效履行職權,加上上星期他作出可安排再宣誓的裁決後,法庭接納政府司法覆核申請,因此他作出這個在不同時間,作出的不同決定,而不是「轉軚」。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我不認為被威脅,事實上以前曾鈺成主席給我錦囊,做主席是一個很孤單的位置,做一些很痛苦的決定。任何製造『流會』,一般而言主席都會出來說遺憾,我覺得今次事件是一件很特別的事件,是前所未有的事件。」
根據議事規則,未宣誓的議員不可以參與會議,但梁頌恆與游蕙禎表明到時會準時入會議廳。
青年新政新界東議員梁頌恆表示:「是否建制派往後每一次用這種暴力威脅『流會』,主席就會屈服?我們會循一切可行、合法的手段進入會議廳,這於法律上保障議員的權利。我在此敬告各保安同事,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防礙議員去進入會議廳是刑事罪行,就算有上頭的命令,這不是一個合法的辯解。」
青年新政九龍西議員游蕙禎指:「主席為了令議會能夠運作,屈服於部分議員壓力,剝奪我們宣誓的機會、議政的權力,更加是鄙視背後的民意授權。」
他們認為,根據《議事規則》第18條,宣誓毋須事先獲立法會主席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