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旺角暴亂獲撤控罪 15人轉介區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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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8-09 07:41

By: 無綫新聞

二十三名被告涉及旺角暴動的案件,有四人獲撤銷控罪,十五名被告會轉介區域法院。

廿三名被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兩人首次提堂,同樣被控暴動罪。控方申請將當中十人案件合併處理,部分人被加控刑事毀壞和襲擊正在執行職務人員罪。連同其他五人,包括已被加控一項縱火罪的楊家倫,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兩名被告亦被修訂控罪,其中被告卓羚釬,由暴動罪修訂為襲警罪。而被告陳浩文則修訂為傷人罪,控方指控他當日傷害一名警員,兩人否認控罪。

另外有四名被告,曾建恒、薛冠輝、王學舜及何應傑,控方決定撤銷控罪。至於餘下兩名被告的案件會押後,等候索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全部案件押後六至八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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