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倡政府出資設仲裁中心 政府稱會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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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8-31 07:05

By: 無綫新聞

消委會建議政府出資成立仲裁中心,以先調解、後仲裁方式,免費協助消費者解決索償額低於二十萬元的爭議。政府指會與消委會交換意見,包括要小心考慮有關建議會否容易被濫用。

市民購物有時會遇到不愉快經歷,有市民表示:「(買蔘)說以斤計,切了以後才說以両計,都被迫要付錢。」

目前小額錢債審裁處只處理少於五萬元索償的個案,超過的要由法院處理。消委會每年平均收到萬多宗投訴,約四分一都解決不到,建議政府出資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

主要針對美容、電子產品及電器、裝修及零售四個行業,商戶要先參與計劃,承諾如有爭議願意仲裁。

消費者及商戶如同意仲裁,中心會先進行「案情審查」,再聘請具備專業知識的調解員或仲裁員。調解員充當「和事老」,仲裁員就按理據判定賠償金額,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心處理索償金額上限二十萬,消費者費用全免。商戶如果仲裁後被判要賠償,就要繳付費用。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很多時服務提供或產品買了之後一段時間,才發現產品有破損或很快就壞,特別是裝修,可能換了窗到雨季才發現漏水,有些個案真的是『口同鼻拗』。」

消委會指,調解過程會保密,保護商戶商譽,亦有中間人協助商戶解決無理的投訴,形容是雙贏,而由政府出資更可確保中立,但需要立法配合。

律政司指,將與消委會交換意見,並向其他相關政策局提供意見。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說,建議沒有估計涉及的公帑數目,而資助服務全數費用由納稅人支付,要小心考慮制度會否容易被濫用,會與消委會溝通,包括是否有足夠理據,在現有各種解決糾紛渠道外另設解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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