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認為,不會有大批議員會因為人大常委釋法而失去議席,又認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前,政府可以先逐步修改現有法例。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進行釋法,列明政府公職人員和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必須符合法定形式和內容真誠、莊重,並要準確完整讀出誓言。
多名市民其後申請司法覆核,質疑多名議員,以至特首梁振英的宣誓是否有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法院不會批准沒有理據的申請,不認為會有大批議員會因為司法覆核而失去議席。
梁愛詩稱:「如果他們真的是不應該做議員,法庭作出裁決的話,我覺得他們亦不應該投訴,不是因為釋法而失去議席,而是法庭也裁決他們不應該做立法會議員,但同時我不相信會有很大批議員會失去他們的議席。」
梁愛詩又認為,政府有責任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可以先分階段修訂部分本地法例,達至二十三條立法效果:「如果再做的時候,我覺得是將《刑事罪行條例》、《公安條例》、《社團條例》,以及其他分開去做,可能大家比較容易接受。」
她表示,香港現階段沒有重啟政改的條件,又認為自人大定下的「八三一」框架改變機會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