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因保管二十多萬張電影道具鈔票,被裁定保管偽鈔罪成,其中一名被告不服定罪上訴,法官押後案件,進一步聽取控辯雙方陳詞。
上訴人是47歲電影道具領班張偉全,一批電影工作者都有到庭。張偉全前年11月,被警方在其公司檢獲22萬多張道具鈔票,報稱曾用於電影《樹大招風》及《迷城》。
高等法院五月底裁定他「保管偽造紙幣」罪成,判監四個月,緩刑兩年。
上訴一方表示,原審裁判官裁定涉案千多張道具鈔屬偽鈔製品,但審訊時只檢視證物樣本,質疑裁判官從何判斷所有道具鈔與真鈔的相似程度;又指原審裁判官考慮涉案道具鈔票,能否合理地冒充真鈔時,只考慮其外表,而上訴人覺得道具鈔質素不太差,不代表能冒充真鈔。管有道具鈔目的是為拍電影,讓觀眾看起來覺逼真,不能與用作偽鈔欺騙他人混為一談。
控方就表示,原審裁判官即使沒檢視全部道具鈔,但根據專家報告、相片及樣本,已有足夠證據基礎下判斷,不能忽視有市民容易受騙,未必察覺鈔票上所有的防偽特徵,是否應檢視控方證物。
法官黃崇厚表示,需要時間考慮是否須重新審視相關證物,如有需要,雙方將於下月12日陳詞。
法官又指,如果毋須再審視證物,法庭稍後會直接頒下書面判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