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將許智峯、袁弓夷、郭榮鏗等七人,列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另外,警方國安處通緝多六人,包括藝人鄭敬基、「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香港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等。
七人目前都在警方通緝名單上,還包括郭鳳儀、任建峰、許穎婷、邵嵐。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也禁止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向七名潛逃者相關合資企業或合夥施加禁止;部分人亦被暫時吊銷執業資格,以及罷免董事職位等。
鄧炳強指,七人潛逃到海外後,仍繼續危害本港及國家安全。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這些危害國家安全的分子在潛逃海外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包括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發動所謂公投,以圖實施所謂自決,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又發表所謂報告及會見外國政客及政府官員,以請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包括制裁中央、特區官員及檢控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