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顯聰拒捕等兩罪成 違緩刑令將一併判刑

發佈日期: 2015-05-08 18:31
法庭
招顯聰拒捕等兩罪成  違緩刑令將一併判刑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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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人士招顯聰於去年旺角佔領區清場期間衝擊警方防線,被裁定阻差辦公及拒捕罪成,同時違反緩刑令,不准保釋,還押候判。

招顯聰下午到觀塘法院聽取裁決,他被控阻差辦公、拒捕及襲警三項控罪。控罪指去年十一月,旺角佔領區清場時,招顯聰涉嫌衝擊警方防線,期間又踢一名高級警員。暫委裁判官崔美霞指被告證供有矛盾,並非誠實的證人。裁判官又解釋在考慮所有證供後,招顯聰知悉警方當時設有封鎖線,但不斷衝撞警方封鎖線,導致警員為控制被告而倒地,大大增加警員工作,阻差辦公控罪成立。

而被告在被制服後、仍不斷移動身體掙扎、甚至壓在警員身上是有意圖的反抗,裁定拒捕罪成。至於襲警一罪,裁判官認為當時人多擠迫,被告可能在意外踢中警員,因此罪名不成立。

辯方一度質疑警方在過程中使用過度武力,但裁判官認為當時警員必須控制被告,以免其掙扎期間令更多人受傷,不認同辯方的說法。基於控罪嚴重,不准被告保釋,裁判官先將被告還押,索取背景報告後將於本月二十二日判刑。

招顯聰2013年擅闖解放軍軍營,被控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名成立,判監兩星期、緩刑一年,今次犯事是違反緩刑令,判刑時會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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