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浩天被控去年上水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名不成立
發佈日期: 2020-12-12 11:41
港澳
粵
已複製連結
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被控去年7月,在上水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29歲陳浩天去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及智昌路交界參與非法集結,又從後拍打警長陳國深的頭盔。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王詩麗指,案中最重要爭議是犯案人是否被告,沒有證據顯示當日使用八達通的是被告。
另外犯案人的衣飾沒有特別特徵,款式普通,有可能只是相同款式。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被告參與非法集結及襲警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