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 法例下午將納基本法附件三
發佈日期: 2020-06-30 13:35
港澳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北京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法例全文有待公布。消息指,法例下午將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即使部分案件在內地審訊,最高刑罰不會有死刑。
最後一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消息指,《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早上獲得162票全票通過。
有份投票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視像訪問時提到,法律的條文會在人大常委會閉幕時公布,未能透露詳細內容。早前當局的草案說明,指中央保留部分案件管轄權。譚耀宗稱,若要回內地審訊,罰則會跟從《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不設死刑。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說:「回到內地的時候,會根據內地的刑事訴訟法來進行訴訟,但法例仍然會根據港區國安法。」
被問到罰則會根據甚麼時,他說:「《港區國安法》。人大常委會在立法時亦知道香港沒有死刑,所以整個法例沒有死刑的。」
至於法律有否追溯期,會否有陪審團,他指法例都有寫明機制。
譚耀宗表示:「每個罪行都有一定界定,對於大家常關心的追溯力亦有條文談了。我們希望法例生效後,起到一個阻嚇作用、防範作用。以前搞事的人、犯了這方面事情的人,希望他們從此小心,如果他們以身試法,就要負起刑責。」
至於法例何時生效及執法,譚耀宗指要等特區政府刊憲,再由有關部門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