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道立指法官不宜發表任何意見 同意郭偉健暫不應審反修例案件

發佈日期: 2020-05-25 13:02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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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回應更換法官審理反修例案件,指已同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傾談,指他早前一宗傷人案的判刑理由引起爭議,可能給人偏頗觀感。馬道立同意首席區域法院法官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去年八月將軍澳一宗行人隧道傷人案,區院法官郭偉健上月底判處承認三項蓄意傷人罪的51歲被告監禁45個月,在判詞中提到被告擁有「高尚情操」。

首席區院法官高勁修之後以社會對其判刑理由有爭議,將多宗原定由郭偉健審理的反修例案件更換法官。

事隔一個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聲明,指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在觀感上,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為對任何人或因由有所偏頗,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詞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

當法庭需要在解決案中問題時,就具爭議性政治議題發表意見,須慎重和經過斟酌衡量,不能超過處理當前問題的合理需要。

這些原則載於《法官行為指引》,法官及司法人員不遵守,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獨立運作及公正的信心及觀感。公開發表不適當或無必要的政見,有機會損害不偏不倚形象,亦會影響審案的公信力。

馬道立說,已提醒郭偉健判刑理由引起爭議,在於可能令人認為相關原則沒有被遵守,給人偏頗的觀感;郭偉健亦表示同意。首席區院法官在得到馬道立同意後,決定郭偉健暫時不應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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