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導師涉賄賂考評局助理案 二人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不成立

發佈日期: 2020-05-16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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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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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教育英文科導師涉嫌三年前賄賂考評局評卷助理案,二人被裁定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不成立,裁判官形容二人「僥倖脫罪」。

案情指44歲英文科導師劉冠華,2017年以一千元賄賂其任職考評局評卷助理的前學生黃子軒,要求他於社交網站帖文分享英文科卷三考生表現等機密資料。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指,劉冠華付款予黃子軒前,已從對方取得有關機密資料,認為該一千元是否洩露資料的誘因存有疑點,亦無證據顯示劉冠華串謀犯案,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但補充只是未有證據證明犯案意圖,形容他們「僥倖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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