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年輕人示威中被捕 教評會冀教育局提醒勿犯刑事法

發佈日期: 2019-10-28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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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衝突中不少年輕人被捕,教育界人士表關注,呼籲未成年人士遠離衝突現場,並希望教育局發公告,提醒犯刑事法會影響一生。

示威衝突、暴力事件已持續四個多月,不少年輕人被捕。警方表示,截至上周四有2711人被捕,當中約三成半、即900多人為學生,16歲以下有144人,佔整體被捕人數約百分之五,年紀最小12歲。

16歲以下人士涉及的案件,一般交由少年法庭處理。而按《少年犯條例》,任何10至13歲的兒童都不得判監;14至15歲的少年如有適當懲罰亦不得判監。兒童或少年可被判到社署的男童院或女童院;較嚴重罪行則可能被送到勞教中心或更生中心等。如觸犯誤殺、毆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嚴重罪行則不在此限。

教育界呼籲未成年學生不應到衝突現場。

教協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表示:「作為教師、作為家長,未成年的學生因為他們未必能照顧自己,都希望他們遠離現場、遠離衝突的現場。」

教評會認為,教育局要清楚向學校公告犯刑事法的後果。

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指:「這個是要很清楚公告所有的學校,違法的事是不可以做,暴力是不可以有,否則的話是影響那個學生的一生。如法律諮詢,以我所知,不是每一間學校都有法律顧問的資源。」

他認為教育局要向學校提供資源,處理學生面對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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