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放寬植入式廣告 冀平衡公眾與持牌機構利益
發佈日期: 2018-03-28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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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普政府就放寬電視節目中的間接宣傳,展開公眾諮詢。建議取消免費電視加入植入式廣告的限制,但要符合多項條件,包括節目開始前要有聲明。 免費電視節目是否容許植入式廣告,備受爭議。通訊局去年公布公眾對植入式廣告意見,過半數受訪者接受植入式廣告,通訊局今次就放寬植入式廣告的諮詢。建議取消免費電視節目中,間接宣傳的限制,但新聞、時事、兒童,教育和宗教節目除外。 繼續容許時事節目播出植入式廣告,持牌機構可以收取報酬,條件是機構要小心選擇贊助商。植入式廣告須以自然、不突兀手法表達,也不可以直接推銷或建議使用。電視台在播放節目前,要以聲音及畫面,提醒觀眾有植入式廣告。 通訊局表示,理解電視業面對激烈競爭,希望增加廣告收入,局方希望在公眾利益及持牌機構利益中,取得平衡。 通訊事務管理局主席譚允芝表示:「自然、不突兀的手法去表達,已經令到觀賞樂趣得以保障,這是我們的目的,至於線在哪裏劃,每個情況都不一樣。例如在晚會,如果突然取出與這場景不太相配的東西出來,賣清潔用品,我會認為是突兀的例子。」 通訊局表示制訂這些放寬建議時,已採納他們向業界持牌機構諮詢時收到的意見,至於公眾諮詢,會為期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