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將透過本地立法 梁愛詩:無迫切性設追溯期

發佈日期: 2017-10-20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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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的《國歌法》將會透過本地立法,在香港實施。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認為,社會毋須對《國歌法》過分憂慮;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亦認為,沒有迫切需要設立追溯期。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底開會,預料會審議將《國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之後會開展本地立法。

對於應否就《國歌法》設追溯期,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則認為,現階段未有急切需要設立追溯期,但最終要視乎人大常委會決定及立法會議員意見。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我不覺得有急切需要將它要有追溯力,不過當然現時不能說,要看(人大)通過時有何特別條文。第二,回到本地立法時,我們的立法會覺得是否需要有追溯力。如果有需要是可以有追溯力,但是否需要有追溯力要(視乎)每個情況,不是普通法有沒有追溯力,是有否需要在法例中說明是否需要有追溯力。」

她舉例九七年關於《入境條例》的修訂,在提交草案時便說明,條例一旦通過會追溯至七月二日生效,以防條例草案審議期間出現偷渡潮。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對設追溯期亦有保留:「要有足夠的理由才設追溯期,不然你每條法律出來,說我可以追溯,令到想守法的人都覺得很難。」

她認為議員如果對《國歌法》有意見,可以在立法審議期間表達意見,現在毋須過份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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