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在「佔領行動」期間,毆打曾健超各被判監兩年,其中三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的案件,早上進行聆訊。 三人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應訊,他們包括案發時任高級督察的劉卓毅、警員黃偉豪和劉興沛。 他們同案發時任職總督察的黃祖成、警長白榮斌、警員陳少丹及關嘉豪,早前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判監兩年,都已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