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昕機場遺留行李事件 高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發佈日期: 2017-02-24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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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頌昕機場遺留行李事件 高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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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在機場遺留行李、由職員代送入禁區事件,高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申請人是港龍空中服務員羅美美,她並無到庭,只有工會成員旁聽。

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去年三月經機場離境進入禁區後發現,遺留手提行李於禁區外,由航空公司職員代送入禁區。

機管局發表調查報告,指機場保安人員發現有關行李時,已按既定程序完成保安檢查,確定沒有可疑,交由有禁區通行證的航空公司職員通過安檢帶入禁區。

由於有關行李無違禁品,無須物主「同行同檢」,做法無違反保安程序。申請人要求高院裁定,機管局決定不合法。

機管局反對覆核,指結果不會造成任何影響,現時挑戰只是學術性討論。司法覆核不是為微小的管理事項而設,強調事件中沒有任何安全事故或危機出現,而行李擁有人的身份一直清晰。

代表申請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在庭上指,根據機場的航空保安計劃,所有手提行李均必須同行同檢,現時機管局的說法與國際民航組織不一致,或者是機管局誤解了條例,若不必同行同檢,會形成一個很大保安漏洞。法官最後批出司法覆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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