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寬限象牙持有人5年供轉型 惟不會賠償

發佈日期: 2016-12-21 13:01
港澳
政府寬限象牙持有人5年供轉型 惟不會賠償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落實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的建議,最終在2021年底全面禁止商業目的管有象牙。

現時本港已發出370個象牙管有證,涉及77公噸象牙,政府將落實分三步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計劃明年上半年提交修訂條例給立法會。

第一步會即時禁止進口及再出口所有大象狩獵品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適用後取得的象牙。第二步會在修例三個月後,禁止《公約》適用前取得的象牙進口及再出口,並向本地在《公約》適用前取得的象牙發許可證管制,未有證而將象牙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第三步會在五年寬限期屆滿後,由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為商業目的管有任何象牙。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鑑於獵殺大象和走私象牙的最新趨勢和國際間要求各地關閉他們象牙貿易的呼聲,採取這些措施是實屬必要,亦向國際社會傳遞一個很明確的訊息,香港決心遏止非法象牙貿易。」

被問到為何要給予象牙管有人長達五年寬限期,漁護署需給時間讓持有人轉型。漁護署署長梁肇輝表示:「現在我們發出的管有證有效期為五年,根據現時的法例,我們政府沒有賦予一個權力可以提早或者去取消牌照。我們都要容許有足夠的時間,讓現時的象牙貿易商去轉型,或者去處理現時手頭上的象牙。」

梁肇輝又表示,政府不會為持有人提供賠償,日後會修訂條例所訂的罰則。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