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市民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禠奪十一名議員的資格。 申請人「愛港之聲」成員陳嘉偉以個人身份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他表示根據《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十一名立法會議員,包括香港眾志羅冠聰,民主黨尹兆堅、鄺俊宇、黃碧雲、林卓廷,熱血公民鄭松泰,社民連梁國雄,人民力量陳志全,工黨張超雄,以及朱凱廸、邵家臻,宣誓方式不正確,要求法庭頒令禠奪他們的議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