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指若人大常委釋法 或涉最少2基本法條文

發佈日期: 2016-11-01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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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指若人大常委釋法 或涉最少2基本法條文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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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建制及民主派議員都認為本地法院可處理宣誓引起的風波,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人大常委若果要釋法,可能涉及最少兩條《基本法》條文。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基本法》有兩條條文最有可能被提請釋法。包括第二十六條,香港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中「依法」的意思。以及第一百零四條,政府官員及立法會議員等就職時宣誓擁護及效忠,是否需要再加上附加條文,令「宣誓」有實際的意思。不過他認為不需要釋法,亦認為釋法的言論不恰當。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他(梁振英)身為特首,亦是今次宣誓官司的第一原告,在開庭前講這番說話,明顯地給人的感覺是向法官施壓,意思是你好好判,你判我輸,我就去釋法,這種行為絕對違反法治精神,亦漠視『一國兩制』下,司法獨立這個最基本的元素,更可能構成藐視法庭。」

本身是法律學者的經民聯議員梁美芬亦認為應由本地法院處理,但若果提請釋法,相信可澄清一些問題:「香港作為『一國兩制』的香港,是不應、亦不可以提香港可以自決的問題,自決其實是獨立的前設、一個前提,我相信這些都有可能引起是否需要與香港人講清楚。」

民主派會議批評梁振英不排除釋法的講法,是向法院施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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