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之一的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因為拒絕簽署承諾書,答應以後不採取任何,影響校委等人士安全的行動,而被校委會投票通過,要求離場。校委張達明質疑處理手法,李國章就反駁指張達明自私,張達明不認同指控。 張達明表示:「究竟馮敬恩留在會議內如何可影響其他委員的人身安全?我不同意指我的立論是因為自私,我是明白上一次其實會有些委員是有一些(擔憂安全)感受,但你有感受,不表示你要用一個與安全無關的理由去趕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