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景文涉騙租津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

發佈日期: 2016-01-06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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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齊光曾景文涉騙租津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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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和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就串謀詐騙政府租津案提出終審上訴,終審法院裁定兩人上訴得直。

麥齊光和曾景文到終審法院出席聆訊。控罪指兩人於85年至90年間,藉互租對方單位串謀詐騙政府,訛稱在他們各自租用的,城市花園單位中無財務權益,向政府申領租津,並使用津貼申請書誤導政府,涉及詐騙的租津共57萬元。兩人2013年在區域法院被定罪,各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

兩人其後上訴,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就兩人是否出資,購入對方物業的裁斷出錯,但不影響他作出,兩人確實有金錢得益的結論,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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