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法律不適用於港 湯家驊:毋須擔憂

發佈日期: 2015-12-27 16:39
港澳
全國性法律不適用於港 湯家驊:毋須擔憂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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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首部《反恐法》,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表示,《基本法》規定全國性法律不適用於香港,相信港人毋須擔心因參加示威活動,回內地的時候被捕。

民主思路召集人湯家驊表示:「根據《基本法》第18條,除國防、外安或是我們自治範圍之內的事,全國性的法律是不適用於香港的,差不多所有的刑事行為,都是有地域性的,意思即是說香港發生的事情,應該是香港自治範圍之內,應該用香港的刑法去處理。」

湯家驊又表示:「我們看見《反恐法》中亦有提到,要足以影響社會安寧或者一些恐怖的行為,然後才會受到法律的規管,在香港來說以言入罪是不存在的,一國兩制亦非常尊重香港本土自治範圍之內的刑法的界限,我認為香港人毋須過分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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