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申請暫緩定罪及判刑 遭上訴庭駁回

發佈日期: 2015-12-07 11:00
港澳
陳志雲申請暫緩定罪及判刑 遭上訴庭駁回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收受利益案,上訴庭拒絕陳志雲提出暫緩定罪及判刑的申請。

陳志雲早上親自出庭,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指,希望上訴庭推遲執行命令,直至終審法院有裁決,他稱這次並非「司法上的決定」,而是「行政上的申請」。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表示,如果這個是行政決定就毋須開庭處理,反問既然認為本案是行政決定,為何不寫信向終院首席法官申請,上訴庭認為申請沒有任何理據,拒絕批准暫緩執行令。

上訴庭早前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指示原審法官將陳志雲及叢培崑定罪及判刑。兩人要求暫緩定罪及判刑,獲原審法官批准將案押後,等候上訴庭裁定申請暫緩裁決結果。原審法官當時表示,如果十二月十八日再開庭時,被告仍未能從上訴庭取得暫緩執行命令,會即時裁決。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