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涉丁權非法買賣 串謀詐騙罪成押後判刑

發佈日期: 2015-11-27 13:00
港澳
12人涉丁權非法買賣 串謀詐騙罪成押後判刑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一名發展商及十一名新界原居民涉嫌非法出售丁權,被裁定串謀詐騙地政總署罪名成立,還柙下星期五判刑。

案件在區域法院裁決,首被告是發展商李欽培 ,其餘十一名被告是原居民。法官裁定所有被告涉及的共二十二項串謀詐騙罪,全部罪名成立。而首被告另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則罪名不成立。

案件涉及在沙田大輋村興建丁屋,控方案情指08年至11年間,各原居民被告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大輋村建丁屋。但實際上在申請前已將丁權賣予首被告控制的公司,各人收取15萬至25萬元「賣丁費」不等。

控方又指首被告曾向時任沙田鄉事委員會主席莫錦貴支付160萬元介紹費,購買八名男丁的丁權。

法官沈小民判決時表示,涉案男丁有權但沒有土地,首被告則有地但無丁權,案中參與的人都清楚知道「套丁」是甚麼回事。有男丁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時,曾稱「不知塊地係邊」。

控方指被告是作虛假陳述及利用虛假文件,法官指案中男丁在過程中保持沉默,假裝成合資格人士申請建屋,已構成不誠實行為。

法官指政府提供丁權給他們是讓他們安居,而非謀利,這樣做是與政府政策相違背,情況和欺騙綜援相似。

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五判刑,全部被告不准保釋。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