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立會條例罪成 方國珊及2助理各罰2千

發佈日期: 2015-10-0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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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立會條例罪成 方國珊及2助理各罰2千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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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及兩名議員助理,去年五月在立法會旁聽席上展示標語和抗議,各被判罰款二千。

三人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罪名成立,裁判官判案時指立法會是個莊嚴的地方,且有法律規限,故裁定三人罪成。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的行為與其他在場人士無異。三人最後各被判罰款二千。

方國珊及兩名議員助理在去年五月七日及十三日,立法會工務小組審議「三堆一爐」時,在旁聽席上展示標語並大聲抗議,令會議一度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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