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可合法經營 業界:惟申牌過程困難

發佈日期: 2015-08-1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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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可合法經營 業界:惟申牌過程困難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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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UBER可在法律框架下合法經營。但業內人士指申請牌照困難。

警方早前拘捕多名UBER司機及負責人,涉嫌非法載客取酬等。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仍需警方提交進一步資料,才決定是否檢控。他說,以UBER模式在本港法律框架下可以合法經營。

有甚麼方法?要先向運輸署申請出租汽車許可證。截至上月底已發出884個許可證,七成是規定指定用途,例如只供酒店載客,旅遊或過境載客等。不足250個提供豪華房車私家服務,以預約方式接載乘客去任何地方,跟的士不同,是沒有劃一收費標準。

翻查運輸署文件,於99年已發出227個這類豪華房車許可證,即16年來只新增21個。有不願出鏡的業界人士表示,二十幾年前獲發牌,乘客包括政府等機構。但過去十幾年申請許可證很困難。

運輸署列明,申請許可證先要有一輛價值三十萬私家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及要證明司機有良好駕駛紀錄,及有經營需要等等,再交由遴選委員會審批。

立法會議員、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估計,將來會更多人申請這類許可證:「其實是很容易合法化UBER,你將二百四十輛車擴至二千、二萬,就全部都是。將來一定會越來越多人行袁國強司長說的路,就是若想行UBER這業務,就以合法途徑參與,就申請出租許可證。政府很難有理據去不批准,但真的放出去呢,整個的士行業出現問題。」對於政府正研究豪華的士,田北辰估計未必能取代UBER這類新興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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