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頌苑業主莫炎熙指,即使土地審裁處指示房委會毋須付01年10月前的管理費,業主仍可收到總數約4300萬元的利息及管理費。 莫炎熙稱:「我們現時天頌苑實際上已確認可收回的利息及管理費,總數約4300萬元,現時爭議中的即發還土地審裁處重審的只有2900多萬元,即使我們在土地審裁處,如果輸了,假如這樣不幸,我們仍得到4300萬元,這已是無可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