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 「光復元朗」 行動中承認襲警的青年,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 二十歲的被告趙國匡今早到屯門裁判法院聽取判決。他今年3月1日參與「光復元朗」反水貨客行動,聲稱期間見一名總督察拉扯一名少女的背包,情急下向總督察擲水樽以阻止,他早前承認襲警。 裁判官指,考慮各項因素及感化報告,認為被告有悔意,判被告8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