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梁國雄擲蛋被判服務令 拒道歉

發佈日期: 2015-08-0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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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向梁國雄擲蛋被判服務令 拒道歉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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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在「佔領行動」期間用雞蛋擲中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44歲被告姚友璧報稱是報販,去年十月在添美道立法會大樓外向梁國雄擲雞蛋,他指「佔領行動」令他在灣仔的報檔結業,早前承認一項普通襲擊。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家庭支柱,又指他適宜接受社會服務令,希望可透過社會服務令,回饋社會。裁判官李紹豪強調,任何人都不可因不同意見,向對方施行實際武力。法庭會處理違法行為,不應自行帶雞蛋夥同他人襲擊對方,幸好無嚴重受傷。

裁判官又指有關控罪可判監,被告不是初犯。但上次犯法是十多年前,因被告認罪,感化官亦指被告有悔意,所以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又指,被告如再犯,有機會被判處監禁,寄語被告要珍惜機會。

姚友璧離開法院時表示,不會向梁國雄道歉:「我想不需要想他投擲雞蛋,他(梁國雄)應向我道歉,不是我向他道歉。」

他認為,「佔中」是梁國雄的個人意願,不應挑撥市民去「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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