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進圖供稱認不出刀手 審訊傳召目擊者

發佈日期: 2015-07-2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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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圖供稱認不出刀手  審訊傳召目擊者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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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在高等法院續審,劉進圖承認自己不能認出襲擊者的身份。

案件第二日審訊,劉進圖作供後乘坐警方安排的車離開高等法院。控方在庭上向劉進圖展示在西灣河遇襲後的照片,劉進圖認出案發時自己所穿衣服上面染有血跡,部分有被鎅開痕跡,他相信是襲擊所致。首被告葉劍華的代表大律師艾勤賢,問劉進圖是否不能認出襲擊者身份,劉進圖回答是。

控方覆問時要求劉進圖描述兩被告,劉進圖說當時只看到電單車司機戴著頭盔,而另一個戴頭盔的人跳上電單車,他看到兩人的背面,但記不起兩人衣著。

目擊劉進圖被斬的途人作供時說,當日在鯉景灣與友人在海傍,有戴著電單車頭盔的人走近一輛停泊在咪錶位的私家車。他起初以為該人是「速遞員」,後來看到他手執物件,做出類似拍打座位的動作。直到有人從車上跌下,衣服有破爛,他才知有事發生。他說看到一輛電單車後,該戴頭盔男子才出現,但不肯定該人是否從電單車下車。

他亦因視線受阻,看不到該男子如何離開;但他覺得該男子是上了電單車,隱約看到頭盔移動速度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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