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人士招顯聰因去年在旺角佔領運動清場期間,用手推及胸撞執勤警員,早前裁定襲警罪名成立,早上被判監禁14日。由於早前已被還押一段時間,辯方律師指他最快可望明天獲釋。 30歲被告招顯聰,早上由囚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聽取判刑,他被指於去年11月27日佔領旺角清場期間,用手推及胸撞執勤警員,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裁判官早前指相信被告是故意襲擊警務人員,亦對被告所指當日只是到案發現場見證事件、而沒有任何行動的說法感到難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