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東山罪成保釋候判 稱「公道自在人心」

發佈日期: 2015-07-02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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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東山罪成保釋候判 稱「公道自在人心」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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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退休後開設語言中心,明知中心有機會結業,仍收取家長學費,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押後兩星期宣判。

70歲的周東山獲准保釋等候宣判,控罪指他在尖沙咀及銅鑼灣開設語言中心,明知中心欠租及有機會結業,前年十二月及去年二月仍收取兩名家長共八千九百元學費,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就任何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是條例生效後首宗定罪案件。

勞工處前助理處長周東山期後接受採訪時表示:「公道自在人心,我相信時間會證明一切。」

裁判官指案件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收取學費時能否提供服務。關鍵證人作供時稱從未答應投資,一直只是敷衍推託。而中心兩個地址欠租多月,業主分別入稟追租,要求收回單位,被告聲稱沒有細看法庭文件,難以置信,裁定他兩項控罪罪名成立。

辯方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來自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前廣播處長朱培慶及前屋宇署署長蔡宇略,信中讚揚周東山擔任公職多年,有輝煌貢獻,於04年放棄高薪厚職,創辦語言中心培育下一代,希望法庭從輕發落。

控方代兩名家長向被告索償,其中一人付款後子女曾經上課,計算後分別要賠償四千多元及二千四百元,法庭下令被告要即日償還。

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十六日宣判,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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