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民在「佔領行動」期間,在網上號召他人參與非法集會,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譚曉峰早上到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案情指他去年10月18日「佔領行動」期間,發布多個貼文,鼓動他人參與佔領行動、衝擊警方以及癱瘓鐵路,被控兩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早前承認一項罪名,另一項獲不提證供起訴。 裁判官表示,被告在網上的言論非常不負責任,發布信息時沒有考慮後果,接納感化官報告,判被告10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