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指倘國安法引入本港 仍須自行立法

發佈日期: 2015-05-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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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指倘國安法引入本港 仍須自行立法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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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國家安全法草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即使將來引入香港,針對顛覆、分裂等罪行的具體法例,仍然要由香港自行立法,不會因為單單叫口號而犯法。

國安法草案指明香港有義務維護國家統一完整,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梁愛詩出席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指草案這樣寫是有目的的:「因為很多人是對一國兩制不了解,整天只是說『兩制』,不談『一國』,不是要對香港特別箝制或壓迫,完全不是這個意思,不過是講清楚香港是國家的一部分。」

她解釋,《國家安全法》在內地只是框架性法律,針對顛覆、叛國等行為提出起訴,都要靠其他法例,例如刑法內的危害國家安全罪。將來國安法如引入香港,只是引入原則,刑事條文由香港自行訂立。

不過,國安法訂明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根據審議文件,意思是鞏固共產黨的執政。香港是否都要跟隨這個原則呢?

梁愛詩說:「若真的有這行為,有這思想這行為去推翻黨的領導,即是說推翻共產黨的政權,我認為這是顛覆,即屬違法的,但在你提及(基本法)23條草案時亦有好處,就是保障人權,如何對政府不滿,或要推翻政府,若沒有行動,若不構成犯法,嚴重違法或造成損害的,是不構成罪行。」

梁愛詩表示,沒有聽過中央有計劃在國安法正式通過後引入香港,但強調如果引入,中央會先考慮特區政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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