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倒泥頭賠逾140萬 官斥侯志強差劣證人

發佈日期: 2015-04-10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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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倒泥頭賠逾140萬  官斥侯志強差劣證人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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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一名八十多歲女村民耕種多年的農地,多年前遭人傾倒泥頭和廢料,她指事件涉及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及一名地產代理,因此控告兩人,法庭裁定她勝訴,可獲賠償140多萬元。

涉及事件的農地位於上水河上鄉,現在已經被改建成泳池。提出訴訟的劉愛嬌,並非土地擁有人,但已在這裡耕種近五十年。她提出的案情稱,09年初地產代理萬振成要求她讓出土地,來興建通往新村屋的車路,她拒絕,同年7月,有人在農地傾倒泥頭。劉愛嬌認為,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有份參與,因此控告侯志強及萬振成。

法庭裁決後,不同傳媒分別相約兩名主角,在這裡做訪問,「舊地重遇」,兩人一度口角。

劉愛嬌在訴訟中索償130萬元,作為事件中被破壞農作物的損失。

暫委法官林定國頒下判詞指,劉愛嬌作供時,雖然有時難以明白問題,但誠實可靠,兩名被告證供反而不可信納,法官指萬振成似是想獨力承擔所有責任,每次被問到與侯志強有關的問題,都顯得迴避。

法官又批評侯志強是「差劣的證人」,指他為人沒耐性及喜歡與人爭辯,庭上作供時又不直接回答問題,喜歡說甚麼就說甚麼。法官相信他有牽涉事件,因他在附近的村屋有利益,所以為建設連接道路而作出破壞。裁定劉愛嬌勝訴,侯志強及萬振成,要賠償141萬6千元,並支付訟費。

原訴人要求法庭頒禁制令,要被告將土地「還原」至被破壞前的情況,法官認為他難以在欠缺專家幫助的情況下處理,沒有頒下禁制令,建議原訴人向規劃署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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