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青年涉嫌響應網上號召,上月初在反北區水貨客行動企圖放火燒垃圾桶。其中一名還押候審的18歲青年獲准保釋。 兼職侍應的被告李自強,被控有意圖遊蕩及企圖縱火罪。他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法官下令他繳交5000元保釋金、交出回鄉證、不得離開香港,每周4天到香港仔警署報到,不得踏足上水及屯門區,本月17日準時到粉嶺裁判法院應訊。法官提醒被告,粉嶺與上水非常接近,小心不要走過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