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長城:現屆政府無計劃為23條立法

發佈日期: 2015-01-21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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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長城:現屆政府無計劃為23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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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港區人大代表建議,在《基本法》23條立法前引入內地修訂的《國家安全法》在本港實施。

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強調現屆政府無此計劃,但也說「23條」長期不立法有問題。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就表示,有關問題由香港自行立法更理想。

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建議將《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在本港實施。

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表示憲制上中央有權力這樣做,問題是是否合適。他表示:「基本法規定由香港自行立法,自然我當然希望由香港立法,但問題是如果長期不立法有真空存在,當然亦有問題存在,當然目前來說,特區政府沒有一個,目前來說沒有一個計劃為23條立法。」

內地在1993年頒布國家安全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十一月已通過將它改稱為《反間諜法》,之後再提出新的國家安全法,上月初審,現處於諮詢階段。

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區人大代表譚惠珠解釋,由於國安法已過時,於是法例改為濃縮,主要針對間諜行為,新的國家安全法就針對金融、網絡安全等。

新的國安法具體內容是甚麼?草案何時推出?譚惠珠表示現在都未知。但她認為所涵蓋的範圍同基本法23條所說的根本不同,有關罪行由本港自行立法較適當。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大家以為23條對我們有害,其實23條對我們有利,因為用香港的諮詢辦法,法律通過的辦法,以及詮釋辦法和審判辦法,在香港處理這些問題,過程中大家明白法律,通過立法會社會亦有一定接受。」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亦表示,在未清楚國安法內容前,討論是否引入香港無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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