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夫婦被控誹謗案,陪審團經過約七小時商議,裁定兩人聯名發出的電郵及有關文件,含惡意及誹謗成分,要向原告三人賠償23萬元。 陳茂波到高等法院聽取裁決,他及太太被指在2011年12月初,多次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家長及校長發出電郵。指校內有傳聞指,一對孖生兄妹作弊,但由於兩人父親是校董才能脫身,要求校方處理。孖生兄妹及他們的父親盧光漢其後入稟法院,指陳茂波夫婦的電郵含惡意及誹謗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