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嘉芬錦田南買地否認有利益衝突

發佈日期: 2014-08-0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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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嘉芬錦田南買地否認有利益衝突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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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助理署長林嘉芬被指在政府公布錦田初步發展計劃前,在錦田南購買土地,並向城規會申請擴大可建面積,林嘉芬否認有利益衝突。

地政總署表示,助理署長林嘉芬請假沒有上班,本台記者就在錦田南她買入的農地上,見到她和家人一起耕種。她只願在鏡頭外解釋,因為丈夫喜歡耕種,看到這塊農地上手業主,在地產雜誌刊登廣告。

在2012年4月,亦即是政府公布,檢討錦田南用地發展之後的兩個月,買入這塊八萬多平方呎的農地,同年4月27日已經向上司申報。林嘉芬說之後沒有參與有關的規劃會議,否認涉及利益衝突。

林嘉芬管轄四個地政處,包括元朗地政處,而元朗地政處有就錦田南的發展,向政府提出意見。

今年四月政府公布,會將錦田南發展為可容納十萬人的新市鎮,林嘉芬買的農地在檢討發展的範圍附近幾分鐘車程。到今年七月,城規會批准林嘉芬申請,將地積比率增加約一倍,令這塊農地上原本可建三棟兩層高的村屋,改為可興建四棟三層高的村屋,總樓面面積由三千多呎,增至七千多呎。

有關申請,遭附近的居民及關注團體反對,但最終都獲城規會鄉郊小組通過。民主黨去信廉署,要求調查林嘉芬是否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表示:「如果此例一開,所有地政署的官員、規劃署的官員,局方的官員,只要預先知悉,政府在哪個地區,會有大規模發展項目,他們便會在發展項目的周邊地區,囤積土地,等發展項目公布,便可以謀取龐大私利,這樣都容許的話,還成世界嗎?」

民主黨要求當局,公開林嘉芬所有利益申報的資料。

地政總署指,林嘉芬在2012年4月購買土地後7天內以書面向署方申報,她及配偶以1880萬元購買位於元朗的土地作自用及出租。署方已經指示林嘉芬避免參與任何涉及上述土地的討論。林嘉芬重建村屋的申請亦不會由她的直接下屬作決定。

地政署承認,錦田南及八鄉土地用途檢討由林嘉芬管轄的元朗地政處有提供意見,但林嘉芬購入的土地不在檢討範圍。目前未有證據顯示,林嘉芬有利用內部資料進行有關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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