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內地人違例帶嬰幼兒奶粉出境判罰款

發佈日期: 2013-03-05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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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內地人違例帶嬰幼兒奶粉出境判罰款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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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帶嬰幼兒奶粉出境條例實施以來,首批違例被檢控的,三名內地人被判罰款,他們均稱來港買奶粉是自用。有被告因較法例多買一罐奶粉,被判罰一千元,又表示不會再來香港買奶粉。

兩男一女來自內地的被告,都是上星期五新例實施當天被拘捕。46歲林尤祝是中海油碼頭管理人員,他求情稱當天在澳門旅遊完,經香港返內地,買了三罐奶粉予剛分娩的妻子,比法例規定多了一罐,結果被判罰一千元。

49歲的陳欽龍是工人,他的父母都在香港,當日他買了六罐奶粉,予準備分娩的兩個媳婦,他被判罰款二千五百元。

而28歲女被告鍾海雯,買了四罐奶粉,她說是買予乾兒子,她說自己很少來港,屬無心之失,被罰款一千元。

三名被告日前承認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出口許可證的規定,而企圖輸出禁運物品罪,都還押了數天。

三名被告都宣稱,奶粉是帶回內地自用,裁判官特別向控方查詢,他們所帶奶粉是適合多大的幼兒食用,結果和被告在求情所述的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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