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釐清通訊事務管理局和前廣管局,就免費電視發牌的建議及報告,是否合法,又認為當局沒有諮詢業界。 電視廣播集團總經理李寶安表示,並非反對免費電視發牌,而是要求當局作出決定前,先研究本港應該發出多少個免費電視牌照,何時發出以及發給誰,而前廣管局的報告,並沒有好好處理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