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會成員張震遠欠薪案 判囚6星期

發佈日期: 2015-04-2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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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會成員張震遠欠薪案 判囚6星期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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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會議成員兼前香港商品交易所主席張震遠拖欠員工薪金案,被判入獄六個星期。

張震遠早上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裁判官宣判時表示不適合判處社會服務令,因為覺得張震遠沒有悔意,沒有將支付員工薪酬放在優先位置。

兩項控罪合共判監六個星期,張震遠早前承認兩項控罪,包括在擔任商交所主席期間拖欠一名員工合共二十萬七千元薪金,及沒依照勞資審裁處於前年十一月的判令,支付近三十四萬元欠薪等款項,而他因為欠債超過一億元,早前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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