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正式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 原則上允許出口具殺傷力武器

發佈日期: 2026-04-21 13:01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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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正式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取消之前將轉移範圍,限制在救援、運輸等五類裝備,原則上允許出口具殺傷力武器。

日本首相高市早苗等官員,周二在內閣會議和,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上,通過修改「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其運用指南,原則上允許出口戰鬥機和,護衛艦等殺傷力武器。共同社報道,新規定根據裝備是否具有,殺傷及破壞能力分為,「武器」和「非武器」兩類。護衛艦和導彈等武器出口,僅限於締結相關協定的國家。截至目前,有英美等17個締結國家。關於防彈衣,警戒管制雷達之類,非武器的出口對象則不設限制。

報道又指,考慮到美國等因素,如果存在「特殊原因」,亦可破例向交戰國出口武器,指相關舉動意在強化日美同盟,以及志同道合國家的威懾力,帶動加強日本國內的,防衛產業基礎。

路透社報道,日本三菱重工等機械設備生產商,建造的潛水艇、戰鬥機和導彈等先進武器,多年來只依賴單一採購商,日本自衛隊的小額訂單。報道引述日本官員指,波蘭和菲律賓等國家,正尋求採購機會,以加強軍隊現代化。兩名消息人士指,第一批訂單可能是,向菲律賓出口二手軍艦。

日本民眾早前多次抗議,反對解禁殺傷力武器出口。在北京,國防部早前表示,日本軍國主義曾給地區和世界,帶來深重災難,如今又加速「再軍事化」,令人擔憂和譴責。敦促日方同軍國主義徹底切割,否則只會失信於,亞洲鄰國和國際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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