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昆士蘭計劃立法 要求被判有罪十歲或以上兒童戴電子腳鐐
發佈日期: 2025-12-1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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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昆士蘭州計劃立法,要求任何被判有罪的十歲或以上兒童戴電子腳鐐。
根據提交昆州議會的提案,任何十歲或以上的兒童若被判有罪,都可以戴電子腳鐐,但取消兒童本人或其父母或監護人必須同意佩戴該裝置的要求。議會委員會將審視法案,明年開始辯論。
州長克里薩富利表示,以往的案件顯示,戴電子腳鐐後的犯罪率有所下降。有獨立報告指,四年半期間,有139名嚴重慣犯被要求戴腳鐐,其中82名完成保釋的青少年罪犯中,他們的再犯率下降兩成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