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塔大未經死者家人同意展示人體標本 受影響家庭擬採取法律行動
發佈日期: 2025-09-12 16:36
國際



澳洲塔斯馬尼亞大學病理學博物館,被揭發部分展出的人體部位,是數十年前未經家人同意的情況下取走,受影響的家庭正考慮採取法律行動。
在塔斯馬尼亞大學醫學院大樓的病理學博物館,多個人體部位的切片用玻璃片保存,在牆上展出,但原來部分樣本是未經死者家人同意下展示。
調查於2016年展開,當時博物館聯絡驗屍官辦公室,指懷疑館內收藏的三個標本,是未經家人或驗屍官同意的情況下保留。
驗屍官公布調查結果,發現存疑的人體標本不止三個,指大學博物館收藏的177個人體標本,都是未經家人同意,或不知情的情況下保存,在1966年至1991年間,被病理學家保留,再交給博物館,違反當時適用法律,目前已確認當中約100人的身份。
受害家屬之一的阿爾比,他兩歲的女兒艾米40年前離世,當他得知女兒屍體被取出標本,並存放在博物館時感到震驚,希望進一步調查。
阿爾比說:「期望有人完全獨立於政府調查,堅定遵循這項權利,確保相關人士就他們,對我們所愛的人所做的事負責。」
塔斯馬尼亞大學表示,對受影響的人造成傷害表示歉意,指相關做法已經幾十年沒有發生。
澳洲廣播公司報道,驗屍官一般會調查意外或無法解釋的死因,他們在驗屍調查時可以控制屍體,調查後會正式把屍體移交家屬,下葬或火化,根據當時適用的法律和現行法律,作為死因調查而保留的身體部位,不能用於醫學研究或教育,至少要獲家屬同意。
死因裁判官也無權授權保留身體部位,用於調查死亡方式和原因以外任何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