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爾街日報》社論提杯葛港立會選舉 曾國衞發信稱保留採取行動權利

發佈日期: 2021-12-06 21:16
國際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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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向《華爾街日報》發信,指報章早前有社論提及杯葛選舉,會保留採取行動權利。

《華爾街日報》上月底一篇社論稱立法會選舉所有候選人也先得到共產黨批准,港人作公開抗議將面臨嚴厲處罰;港人作出抵制或投白票是表達政見的方式。

曾國衞去信《華爾街日報》獲刊出,對社評中論點表示不認同,指《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也保障了市民的言論、集會自由等基本權利;重申根據《選舉條例》,任何人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不論是否在香港境內,都保留採取必要行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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