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浪被捕|警方再拘家長涉帶小童岸邊觀浪 指不容忍任何可能傷害兒童案件

發佈日期: 2025-09-26 22:52
風暴消息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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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拘捕多一名父親及外傭,涉嫌在樺加沙襲港期間,帶同兩名男童到岸邊觀浪。而周三、十號颶風信號期間,一名54歲男子在黃金泳灘游泳,被票控違反《泳灘條例》。

最新被捕一男一女,分別46歲男子及33歲外傭。兩人在周三風暴期間,帶同兩名小童,到堅尼地城新海旁近加多近街交界觀浪。由網上片段可見,期間多次有湧浪撲上岸邊,並淹過他們的小腿。

警方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後,到西區一個住宅單位,拘捕片中的外傭及男子。他四歲及六歲的兒子經檢查後證實沒有受傷。

警方強調,對任何有機會令兒童受傷害的案件,均採取零容忍態度。

西區警區總督察(刑事)張蔚珊說:「這類案件行為不單只將自身或兒童置於極度危險的境地,萬一遇到事故,更加可能對前往救援的人員構成額外負擔或風險,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社會應該予以譴責。極端天氣期間,本地環境瞬息萬變,強風巨浪,雜物飛墮或洪水暴發的情況,均有可能瞬間造成嚴重意外,家長或監護人必須以兒童安全及福祉為重,絕對不應該為追求刺激,而漠視潛在危險。」

根據本港法例,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監禁十年。

另外,在星期三十號颶風信號期間,一名54歲男子在黃金泳灘游泳,警方接報到場發出警告,經進一步調查,決定票控他違反《泳灘條例》。根據條例,若進入暫時封閉泳灘,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2,000元及監禁14天。

至於兩名女子在風暴期間帶同一名八歲男童觀浪,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10月下旬向警署報到。

而周二日間八號信號生效期間,在柴灣貨物裝卸區懷疑觀浪期間,意外墮海的一家三口,40歲父親已出院,38歲母親及五歲兒子情況穩定。至於涉事家長會否被控,警方指有相應隊伍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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