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樺加沙|多人無視警告走近岸邊 據悉警方考慮拘捕個別攜幼童逐浪家長
發佈日期: 2025-09-25 13:02
風暴消息



樺加沙襲港期間,有人不顧當局呼籲,站在岸邊或危險地方。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會檢視法例加強規管。據了解,警方考慮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拘捕個別帶幼童逐浪的家長。
樺加沙的超強颱風威力,疊加天文大潮,帶來巨浪席捲沿岸。即使如此危險,仍有不少人無視當局警告,走近岸邊。
根據《泳灘規例》,任何人進入已關閉的泳灘,即屬違法。康樂事務經理及助理員可票控違例人士,最高罰款2,000元及監禁14天。
但有前線職員指,條例無列明觀浪是否違法,形容屬灰色地帶,以往亦較少票控。
不少海旁地點,例如杏花邨遊樂場,不屬泳灘範圍,但仍受《遊樂場地規例》監管,同樣可票控。有前線警務人員指,相關執法由康文署人員負責,他們最多只可以勸喻離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我們沒有一條罪叫《追風逐浪罪》,但如果你去一些地方,譬如我們宣布了沙灘地方已經關閉了、強行進入,這會有罰則。也提到明知很危險的地方,還和小朋友去,會否構成《疏忽照顧兒童罪》?我們可能在這方面研究一下。」
有立法會議員同意,家長帶小朋友逐浪,或涉及疏忽照顧。
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管浩鳴說:「家長應阻止任何小朋友接觸危險事情。如果你問我,就是一見到(這些家長)便要直接檢控,因為真的很危險。」
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可考慮立法。
新民黨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黎棟國稱:「要避免這些事件發生,現時當然最有效方法是制訂法例,但實施範圍要仔細研究。香港海岸線那麼長,在哪些情況、條件下,才涉及刑事責任,這是需要考慮的。」
至於日前在柴灣墮海的一家三口,仍然留醫,兩母子情況嚴重,父親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