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樺加沙|政府籲市民風暴期間勿參與水上活動 「追風」可被罰款
發佈日期: 2025-09-22 13:31
風暴消息



政府呼籲市民風暴期間,切勿進行水上活動。拯溺工會就提醒,即使風暴過後,市民都應避免參與水上活動。
2018年山竹襲港期間,天文台發出10號颶風信號,但仍有市民冒險「追風」、「追浪」,政府呼籲市民,風暴期間切勿進行水上活動。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表示:「請大家不要落水,今次颱風如此強勁,不知道何時會有湧浪。如果出事的時候,除了你自己有危險,營救你的警務人員、消防人員,或其他人員、民安隊人員,其實他們是冒著生命危險去營救。」
按康文署相關條例,政府可對「追風」人士採取執法行動,可罰款二千元及監禁14天。有拯溺工會亦提醒市民,即使風暴過後,亦不要掉以輕心。
香港政府拯溺員總工會主席鄧子安指出:「就算(颱風)之後,即災後,可能都需要一段時間去平整灘面及設施,所以市民除了在颱風來之前,不要玩水上活動,之後都要留意康文署報道或其他部門公布,哪些地方有危險、不適合前往。」
他亦提醒市民要遠離山澗。

